招标单位: | 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综合处理车间、传达室工程(PC总承包)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综合处理车间、传达室工程(PC总承包) |
代理机构: |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始时间: | |
截止时间: | 2015年 6 月 3 日 8 时 30 分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综合处理车间、传达室工程(PC总承包)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12]2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十九湾河道以南、江滨路以北、东外环城路以东。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占地112324.56平方米(含代征绿地37173.91平方米)。规划建设1座处理能力13万m3/d(一期)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半地下室MBR处理工艺,其中生物处理采用A/A/O工艺。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8097772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主要建设范围:除综合楼及综合处理池中的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之外的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池、值班室及厂区配套工程等。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池土建建(构)筑物等的施工及设备的采购、供货(含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装卸、质量检验、安装、调试、性能测试、人员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厂区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污水处理工艺调试至符合验收标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设计及环保部门验收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厂区空气质量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的二级臭气排放指标,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污泥处理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6.2.咨询单位: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MBR膜系统集成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膜系统集成商(膜系统集成商应提供一项不小于1万m3/d的MBR膜污水厂业绩证明);
3.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企业。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企业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如不满足要求,则该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 独立投标人或者投标联合体至少承担过一项处理量不小于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土建承包建设工程业绩;或至少承担过一项处理量不小于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或安装调试工程业绩;或至少承担过一项处理量不小于5万m3/d的半地下室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业绩。
3.5.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且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12 日至2015年 5 月 16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但尚未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资料录入的投标单位,请立即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录入企业诚信并购买CA,联系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 元整(¥8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上午 8:30 (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3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 8 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小曾 电 话: 0596-2523582;
地 址:漳州九龙官邸D幢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赖 ;电 话: 0596-2913128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四楼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