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海盐县澉浦镇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
项目名称: | 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保山村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部分【高地上、曹家桥】招标公告 |
代理机构: |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始时间: | |
截止时间: | 2015-02-06 |
招标公告
澉招2015-4
1、招标条件:
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已由盐发改投[2014]3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澉浦镇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保山村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部分(高地上、曹家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保山村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部分(高地上、曹家桥);
2.2招标内容: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保山村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部分(高地上、曹家桥)的工艺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监测、维修、围栏、绿化、远程控制系统的端口等专业的全部内容;土建部分(挖土、回土、外运、基础)等。共包含保山村的二个终端处理池,分别是15吨组合式地埋A2/O多介质滤池污水处理,12吨组合式地埋A2/O多介质滤池污水处理。
2.3招标工艺:本次招标采用预处理+A2/O技术。
2.4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70%,其余自筹。
2.5 工程地点:澉浦镇保山村高地上、曹家桥。
2.6 工期:服从总体施工进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接到招标人实施通知后3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施工、调试。调试成功后10天内完成验收,且出水水质检测合格。
2.7 质量承诺:合格工程,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处理)或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专业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路7号(常绿桥南堍))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5.1.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5.2办妥报名手续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3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金额为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澉浦镇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陈陆卫 联系电话:13757370099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7号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573-86177318、86177068(FAX)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