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05]10号)和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财会[2014] 30号)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培训计划及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从业资格证属乌市的财务人员近50人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2日参加了2014年度水利厅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本次培训主要对以下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地讲解:一、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三、企业会计准则后续规定及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参加培训的财务人员根据培训时间,预先做好工作安排,做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此次培训对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公司财务工作水平都有很大的帮助。